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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流行说方言?

来源:普通话学习网    时间:2006-10-14

上海语言文字网讯 打开电视、走进影院,人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文化现象,那就是影视剧中人物讲方言的越来越多,方言已成为这些作品对话语言的主要构成元素。凭记忆随意清点一下,就有像《山城棒棒军》、《刘老根》、《马大帅》、《东北一家人》、《鸣沙湾》、《好大一对羊》、《静静的嘛呢石》、《红颜》、《世界》、《光荣的愤怒》、《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日出日落》、《信天游》、《沉默的远山》等一大批影视作品,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还有一批方言影视剧正在拍摄之中,抛开它们艺术上优劣得失不谈,但仅就这诸多剧作大面积说方言、并渐成蔓延之势而言,就值得人们给予足够的关注与警觉。

毋庸否认,方言作为一个地区长期约定俗成的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有着自身独特的声母、韵母、声调、韵律和词汇,在地域的历史发展中起过重要作用。现今,在某些特定场合,方言依然具有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特别是在地方戏曲和说唱类文艺形式中,如果能娴熟地使用方言,传达出方言那种生动的语言智慧和独特的语言韵味,则极易于让作品产生浓郁的生活气息。然而,许多公映的方言影视作品本身并不是地方曲艺,也没被赋予传承方言的特别任务,它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用方言叙事,要么想借方言显示地方特色,要么为表明主人公出生地所在,要么是剧作自身的“个色”压根儿无法用普通话表达,要么是因省钱缘故直接在拍摄地大量使用群众演员……当然,我们不排除编导确有意在突出作品地域特色的考虑,但这一切都不能构成非说方言不可的充要条件。因为除了口音的差异之外,人们尚能举出诸如社会环境、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生活细节等无数个替代方案来增强作品的地域性,这或许比单靠方言道白的外在表现形式更深邃、更内在、更具有艺术意蕴。

我们不赞成方言影视剧的流行,绝不单是个艺术处理的技术性问题,而是涉及一个有关语言规范的严肃的法制观念问题。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1951年,人民日报曾发表过由毛泽东同志亲笔修改的《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论,提出:“正确地运用语言来表现思想,在今天,在共产党所领导的各项工作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向世界宣告了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全面展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式确立了普通话的法律地位。

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对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了硬性法律规定,把政府号召变成了国家意志。这对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然而,由于中国历史的久远和地域之间的千差万别,普及普通话遇到不少困难,甚至还存在个别发达地区以炫耀“尊贵”、落后地区以显示“古拙”而出现的重方言、轻普通话的倾向。在文字规范方面,一些报刊、书籍和荧屏上错别字时有所见,广播电视中读音的讹误时有所闻,某些行业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文艺作品中滥用土语、外来语,商品广告乱改成语等问题都屡见不鲜,对此,专家们强烈不满,人民群众意见也很大,不断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语言文字的规范管理。

影视剧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普及艺术,承担着义不容辞的推广普通话的道义和责任。某些剧作仅为增加特色或多些噱头,毫无道理地让演员说着千奇百怪的地方方言,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别具一格,实属不该,这与推广普通话的义务背道而驰。十几年前,中央书记处曾专门发文,规定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剧作中塑造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要讲普通话,我们有何等理由非要让一般剧作中的市井人物滥说方言土语?在全社会都在为消除方言壁垒而努力的历史背景下,方言影视剧的一味流行决非益事。

语言文字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处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交往更加频繁、信息传递日趋快捷,语言的隔阂已构成人际沟通、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巨大障碍,成为影响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利因素。语言文字作为信息社会的主要载体,规范统一用语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是各国与世界对话的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普及教育、发展科技,进而推进现代化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惟愿人类灵魂工程师们,站在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少制造些方言壁垒,多为推广普通话,向全社会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