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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来源:普通话学习网    时间:2005-11-18

11月18日,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估组组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邢世忠在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宣布:重庆市现阶段城区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此次对重庆市的评估从11月15日开始,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郭向远出席并讲话。 

郭向远在讲话中指出,今后五年,语言文字工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求,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步伐,为促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提高人民群众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发挥独特的作用。为了推动城市发挥自身优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率先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带动和辐射周边及农村地区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01年部署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其组织管理、机构队伍和法规制度建设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党政机关、学校、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普及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查,计划到2010年完成。截至目前,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等一类城市中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1个城市,地级市、地区行署所在地及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等二类城市中已有大庆、无锡、苏州等23个城市通过评估达标。

据悉,评估组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同志,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北京、天津、上海三市主管或曾经主管过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同志,语言文字专家,全国人大、教育部和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及部分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组成。在渝期间,评估组听取了包括工作情况介绍43次,举行座谈交流活动23次;抽样查阅档案资料约500卷(册),对约23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或规范知识、能力测查,实地考查了党政机关、学校、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的23个单位和部分场所的用语用字情况。(发布日期:20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