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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类节目引出的争议

来源:普通话学习网    时间:2005-04-07

《阿六头说新闻》、《我和你说》、《杭州佬》……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方言类节目走进了我省一些地方广播电视媒体。据初步统计,目前各地的方言类节目数量已达10余档,在社会上激起了较大反响和争议。方言类节目是否已出现过多过滥的趋势?
今天,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杭召开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方言关系”座谈会上,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代表以及长期从事语言文字研究的专家会聚一堂,对方言类节目的是是非非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保护方言与推广普通话并不矛盾

背景阐述:方言,顾名思义为“一方之言”,是一个地方民俗、习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传承乡土文化的载体,方言的形成与时间和空间有关,古时候交通不便、山川阻隔给方言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同时,一个统一的国家需要有统一的官方语言,即在方言基础上发展起来并与方言一起存在的通用语,这种通用语在春秋时期叫“雅言”、明代叫“官话”、辛亥革命时期叫“国语”、如今叫“普通话”。

“在战争中用方言话传递命令,防止敌人破译情报,这就是方言在特殊场合派上的特殊用处,”浙江大学教务部副部长、省语言学会副会长颜洽茂一开始就用这个故事来说明方言存在的现实意义。他说:“保护方言和推广普通话并没有矛盾。普通话是在方言基础上形成并高于方言的语言,普通话的很多语汇来源于方言,两者同属一脉,没有必要截然对立。”根据世界语言发展趋势判断,颜教授认为“方言的使用范围会随着普通话的普及逐渐缩小,还会逐步舍弃生僻难懂的、不合时宜的成分,使得方言本身在语音、词汇乃至语法方面逐渐向普通话靠拢。保护方言注重的是内在价值和研究整理,与推广普通话并行不悖。方言与普通话会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中长期共存。”

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理事长王新敏给方言与普通话进行了“分工”:在教育、宣传、公务活动和公共交际中必须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并非歧视方言,更不是消灭方言;方言是汉语的地方变体,是局部地区人民群众的交际工具,可以为普通话起一定的补充作用,比如方言可以为不会讲普通话的老年人和偏远地区群众的沟通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增进亲情乡情的作用,在艺术领域中发挥繁荣民俗文化的作用。把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对立起来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是,浙江这个“方言大省”还是要多“说”普通话。浙江是个方言大省,境内有吴语、闽语、徽语和客家话等诸多地域方言,其中说吴语的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8%以上。浙江方言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与普通话有很大差异,“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语”的现象不仅会造成人际交往的障碍,也会制约经济、文化、教育的快速发展。有媒体曾经报道,一位在杭州逗留了40多天的西北人在离开时留下一封信,用相当大的篇幅描写了他眼里的“杭州方言的泛滥”,他认为杭州的记者、导游的普通话远未达标,杭州在语言文字上的规范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杭州市语言文字专家殷作炎说,“我做过调查,普通话在杭州中小学并没有成为普遍的校园语言,不少外来人口都受困于听不懂杭州话,杭州方言类电视节目的增多会显出城市的小家子气,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阿六头”火爆不全是方言的功劳

背景阐述:竞争使一些媒体纷纷在节目的个性化、本土化、分众化方面进行风格打造,杭城《阿六头说新闻》的高收视率便成了其他地方台纷纷仿效的“风向标”。方言作为一个地方历史和传统的积淀,既有一些符合当地民俗风情、包含着智慧与哲理的谚语、俚语,也夹杂着一些庸俗、消极的词汇乃至低俗的粗话。作为面向大众的传媒,方言类节目尤其要警惕不加鉴别的拿来主义,使节目整体品格流于低俗。

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的《阿六头说新闻》是方言类新闻节目中的旗舰品牌,开播3个月后就把明珠频道的收视率从2%一下子提升到了11%以上。

《阿六头说新闻》的策划人之一、西湖明珠频道副总监张建民在座谈会上表示:“《阿六头说新闻》的成功并不只是运用方言的成功,还有对受众市场抢占先机的判别力、节目内容的贴近性乃至整体包装上的亲和力等多种因素。说新闻这种形式有别于传统新闻播报的正襟危坐,大胆地把表演、说唱等多种艺术手段运用于新闻播报,单纯靠方言这一语言形式的运用而忽视节目内涵的挖掘和整体风格的打造,都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他说,方言类节目在整个频道中所占的时段很少,只是作为“试验田”存在,要谨防出现方言类节目一哄而上的现象。

“方言类节目不是洪水猛兽,但千万不能把方言类节目当作提高收视率的灵丹妙药,要警惕大众媒体滥用方言,”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林勇毅也如此认为,他提议,“可以将方言类节目的贴近性和亲和力适当地运用到普通话节目之中。”省广播电视集团副总裁钟桂松很肯定地表示:“在大众媒体中滥用方言决不是一种进步!”

针对部分方言类节目内容空泛、注水严重、甚至朝“戏说”发展的情况,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语委副主任高海浩说,媒体要从发展先进文化的高度来看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性。面对多元化,媒体的第一责任是引导而不是迎合,要在多元化中引领主流。少数地方可以适当用部分方言类节目,但主调一定要是普通话。我们鼓励创新,但绝不支持用低俗的手段“戏说新闻”。

用法规“梳理”方言类节目

背景阐述:在正确处理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方面是有法可依的。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随后陆续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以及多种法规、规章,都对普通话的推广使用有所规定。2000年10月还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确立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了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和出版物,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推广使用普通话的法律责任。

“语言的统一可以增加一个民族的团结,我们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就离不开始于秦朝的统一语言文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对如何处理普通话与方言关系提出了“依法办事”的建议,这一点对广播电视等媒体而言尤为重要。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颁布5周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就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的方可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普通话和方言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普通话是显而易见的主流文化,依法办事才能规范现阶段过分流行的方言类节目。”张绪培这样说。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副处长童剑峰提出:“除了依法推广普通话外,还应该逐步完善现有法规制度,加强方言类节目的审批和规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要对开办方言节目的频道定位、节目传播范围、播出时间量等进行界定。面向全省观众的省级频道,不宜开办方言节目,市级频道的节目也不宜采用异地方言进行播出,要利用法规杠杆对现有方言类节目进行规范化的“梳理”。

《浙江日报》2005年4月7日